忘記取傘的殺手

林超榮

又是一個討厭的下雨天。

阿星絕少在雨夜出外,這晚卻為了工作迫不得已。

作為一名殺手,不應因下雨這種事情而耽誤工作。阿星在酒店房間槍殺了目標,無聲無息,行動順利。離開現場,回到家,阿星才發現事情出了亂子。他的雨傘,仍遺留在兇案現場。這真是一個該死的致命失誤。

那把傘留有指模,自己曾有前科,這會成為警方破案的線索。阿星不得不折回酒店。

雨勢愈來愈大,酒店外已泊了一輛警車,警燈閃爍不停。屍體被發現了。該死的雨天!電梯打開,警方已把現場封鎖,一名軍裝,兩名便衣,共有三把槍。法醫還未到場,但相信很快便有增援,阿星只有數分鐘時間。

一把傘,價值三條人命。

阿星連開三槍,三人倒下,無息地。取回雨傘,阿星欲逃離現場時,警方的支援來了。雙方爆發槍戰,阿星又再槍殺了兩名名警員。

為了一把傘,死了五個人。

阿星搶了一部車逃亡,與警方展開連番追逐戰。好不容易,才逃過警方的包圍網。

回到家,電視特別新聞報導:

「酒店發生一宗謀殺案,在警方進行調查期間,受到疑兇襲擊,有五名警員殉職………」阿星露出滿意微。「警方呼籲駕車人士注意一輛黑色警車……」

他關上電視,點起煙,他想起一件事。他的雨傘,仍留在警車上。

該死的雨天!

風雨同路,願與你同撐一把傘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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