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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分清愛情與友情

有人說男女絕對可以成為好朋友,不一定就會發展出愛情。那是因為愛情與友情往往令人混淆不清。當然亦有人懷疑異性間能否有純友情存在。

當然,強烈的愛慕,震憾心絃的感情很容易區別出來。然而,淡的,細水長流的愛情與推心置腹、無所不談的友情往往只差一線。

我們無論對愛人或友人常會渴望與之親近,談天說地,寂寞時希望他會在旁讓你依賴。雖然有研究報告指出,女性較男性容易分辨友情和愛情。但無論男女,都會產生混亂迷惑。不讓自己攪亂「情人知己」,必要弄清愛和喜歡的兩項標準。要知道,喜歡並不等同愛。

愛的標準

我願意為她/他赴湯蹈火。

我想永遠獨佔她/他,我妒忌她/他與別人相處愉快。

無論幹甚麼總是想著她/他。

我最關心她/他的幸福。

和她/他在一起時,禁不住常常凝望對方。

若失去她/他,我會很痛苦。

我覺得使她/他幸福是我的責任。

她/他獲別人讚賞時,我會很高興。

若她/他感到沮喪,我也會變得失落,並希望第一時間鼓勵她/他。

無論她/他做錯任何事,也不忍心怪責她/他。

我常有保護她/他的衝動,總之不想看她/他被人欺負。

喜歡(欣賞)準則

我欣賞她/他做事能幹。

孤獨時,和她/他傾談是件悅事。

我從不嫉妒她/他和別人在一起。

我信賴她/他的判斷力。

當我覺得她/他可憐或遇挫折時,希望能幫助及開解她/他。

她/他對我好,所以我也待她/他好。

她/他是個受歡迎人物,我很欣賞,也希望像她/他一樣受大眾欣賞。

她/他性格外向,易討人喜歡,適應能力強,還有很多強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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