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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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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寫了篇文章,說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外籍家傭續約表格,設計是「罰抄」, 文章見報那天,我就收到申訴專員的電郵回應:
「從你所述,專員同意有關表格確有待改善之處。
無可否認,我們的政府確是進步了,辦事效率不斷提高。
從這件事可知道,市民有權利也有義務,
同一天回應我的文章不止申訴專員,還有數位讀者,其中一個說: |
27/10/2005 By Dr. Au Lok Man |
撰文:區樂民醫生 摘錄自:蘋果日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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╭☆ 歡迎光臨 區樂民 醫醫筆寫 ★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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