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果金

中 午 , 見 一 群 公 公 婆 婆 遊 行 , 人 數 頗 壯 觀 , 我 上 前 細 看 ,
原 來 是 爭 取 提 高 俗 稱 「 生 果 金 」 的 高 齡 津 貼 。
不 少 人 拿 着 標 語 , 其 中 一 個 寫 着 : 「 董 債 曾 還 , 天 經 地 義 。 」
我 感 到 奇 怪 。 為 甚 麼 「 董 債 曾 還 」 是 天 經 地 義 ?
更 何 況 , 生 果 金 出 自 庫 房 , 那 是 全 港 市 民 的 錢 ,
為 甚 麼 用 市 民 的 錢 償 還 董 債 是 天 經 地 義 ?
另 一 標 語 寫 着 : 「 × × × 無 恥 , 還 我 300 蚊 。 」 × × × 是 某 人 的 姓 名 ,
你 可 以 不 喜 歡 他 , 但 他 不 至 於 無 恥 吧 。 如 果 他 無 恥 , 又 怎 會 還 三 百 元 給 你 ?
香 港 確 是 有 一 群 長 者 , 生 活 得 很 艱 苦 , 他 們 沒 有 收 入 ,
積 蓄 又 剛 剛 超 出 申 請 綜 援 的 上 限 , 花 一 分 一 毫 都 要 小 心 計 算 。
與 其 劃 一 將 生 果 金 從 七 百 零 五 元 增 加 至 一 千 , 不 如 把 資 源 集 中 幫 助 真 正 有 需 要 的 人 。
提 高 長 者 申 請 綜 援 的 資 產 上 限 是 一 個 方 法 , 另 一 方 法 是 讓 領 取 生 果 金 的 人 申 報 積 蓄 ,
少 於 若 干 數 目 的 便 大 幅 提 升 生 果 金 至 一 千 五 百 元 。
善 用 社 會 資 源 , 才 是 公 義 。

13/12/2007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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