憎恨與幸福  

一個護士和丈夫鬧離婚,原因是丈夫在內地有了情婦,情婦還生了兩個孩子,大的五歲,小的三歲半。
「怒火燃燒着自己的心,很痛苦。」她對我說。每夜她都要吃安眠藥才能淺睡數小時。
給自己信賴的人背叛,的確難受。這個不難明白。
「為甚麼他違反結婚時的承諾?」她問。
我很同情她。她對他專一,除了外出工作,又料理家務,表面上全是他的錯,但兩夫婦的感情出問題,非旁人能輕易判斷。
「我現在對他恨之入骨!」她高聲道。
「你們的婚禮,」我說:「我也有參加。當時,你們都承諾愛護對方一生一世;他後來沒有做到,但此刻的你,又是否愛護他呢?」
總覺得,人生並不長久。我們每憎恨一分鐘,生命便喪失六十秒幸福。
即使分開,仍可以愛;愛,包含寬恕。

09/04/2009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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