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連串的問題 

中學驗毒計劃快將推行,我作為醫生,有許多問題搞不清。
社會上有一種看法,認為學生應有權選擇把驗毒結果通知誰人。如果這個觀點成立,我會問:學生為甚麼沒有權選擇把考試成績通知誰人?驗毒和考試,都是對學生的「檢驗」,學生可找老師或社工代替家長在成績表上簽名嗎?
如果學生有權拒絕驗毒,他們為甚麼沒有權拒絕考試?
私隱專員說,現有法例下,家長沒有權代替學生簽同意書驗毒,同意書必須由學生簽署。問題是:一個十二歲的中一學生,有成熟的心智簽同意書嗎?如果他的心智不夠成熟,家長又沒有權簽名,誰有權叫學生驗毒?
如果我們認為一個十五歲的少女有足夠的判斷力去決定驗毒,那麼,同一個少女,是否也應該有足夠的判斷力去簽同意書做墮胎手術呢?現實是若沒有監護人同意,醫生不會為十五歲的少女做墮胎手術。既然家長可簽同意書讓十五歲的女兒墮胎,為甚麼家長沒有權簽同意書讓十五歲的女兒驗毒?
如果學生吸毒是因為心智出了問題,那麼,我們真的應該讓出了問題的心智去決定是否接受驗毒嗎?

21/08/2009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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