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不下去

「小王跟太太離婚了!」三叔宣布。
三嬸和我同聲嘆氣。
小王年幼時,父親去世,家境窮困。中學畢業後,小王出來工作,在一家大公司當小職員。
一天,他在街上遇到一個身體不適的女子,把她送往醫院。女子痊癒了,向小王道謝,原來她的父親,正是小王的大老闆。
兩人開始交往,女子的父母極力反對,但她很堅決,在二十一歲的生日派對中,發誓非君不嫁。二十一歲是合法自主結婚的年齡,父母無可奈何地答應婚事。
小王娶她,並不是貪圖富貴。憑着個人實力,他開設了自己的貿易公司,生意愈做愈好,岳丈對他另眼相看。
當事事暢順之際,小王遇上車禍,在病床躺了差不多半年,自此走路一拐一拐。
太太沒有嫌棄他,千金小姐變成貼身丫鬟,侍奉左右。當時人人讚頌:「患難見真情。」兩人也是這樣相信。
可是愛情在不知不覺間,逐漸流逝。
他們嘗試挽救,以為生了孩子會好一些;一個不見效,再生一個,但磨擦日增。
如果吵架是夫妻關係的指標,那麼天天吵架不算太壞,最可怕的是不再吵架。
某天早晨,兩人睡醒,小王說:「離婚吧。」
「好的。」她回應。
未婚時,她曾說:「若不跟他一起,我活不下去。」
離婚前,她卻說:「繼續跟他一起,我活不下去。」
原來愛情的最大敵人,不是第三者,而是時間。

25/07/2010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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挑 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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