悲 劇

香港旅行團在菲律賓遭槍手挾持,當地警方以武力營救,人質八死兩重傷,槍手也喪生。
有人斥責兇手的行為冷血,有人罵他罪大惡極,我卻覺得,槍手顯然有精神問題,是一宗悲劇。
據報槍手五十五歲,是個被革職的警察,他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對待,於是拿着自動機關槍挾持人質,以圖翻案。
如果他的精神狀態正常,應該想到,即使翻了案,也會因挾持人質而入獄,不可能再當警察。
容易取得槍械的國家,不會是安全的國家。一個精神病患者,剛巧有嚴重暴力傾向,拿着大殺傷力的武器,後果便很嚴重。
母親和我坐在電視機前,憂心地看事態的發展。記者說,槍手曾釋放一批人質;母親問我:「如果我們不幸被挾持,槍手只釋放你,你走不走?」
「不走,」我肯定地回答:「要留下來陪你。」
母親默然。
我反問:「如果槍手只釋放你,你走不走?」
「走。」母親竟說。
「為甚麼?」我追問。
「因為我是你的母親,但也是你的哥哥姊姊們的母親。」母親道。
聖經的《十誡》說:「不可殺人。」那非單單指不可殺他人,另一意思是不可自殺。
母親未信耶穌,但她知道,一個人的生命,不完全屬於自己;活好每一天,才對得起自己,對得起別人。

27/08/2010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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