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斷別人

一個小讀者問:「聖經說:『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。』我們接受教育,不是為了明辨是非嗎?為甚麼耶穌叫我們不好判斷別人?」
明辨是非和論斷別人,兩者不相同。人的能力有限,一個人不可能完全明白另一個人,因此,論斷別人是危險的,只有全知的神,才有條件論斷人。
我們不應論斷人,但判斷事情的對錯,是可以的。例如一個賊人拿着利刀打劫,這種行為是錯的,我們卻不能憑此便說賊人壞透了,該打落地獄。或許他在內地的妻子患上急病,需要金錢動手術,他走投無路,才出此下策。
猶大出賣耶穌,犯了極嚴重的罪行。儘管如此,天主教會中人,不敢肯定猶大是否要下地獄,因為我們不知道,猶大死前,有沒有向神懺悔。
再好的人,也有陰暗的一面;再壞的人,也有善良的一面。品行若能打個分數,五十分以上的叫好人,四十九點九分就是壞人嗎?
很多年前,一個信奉基督教的老婆婆喪夫,傷心欲絕,因為牧師說:「你的丈夫沒有信耶穌,死後必然下地獄。」
我安慰老婆婆:「耶穌並沒有聘請那位牧師作最後審判的法官。你努力為亡夫禱告吧!造物主的慈愛,是大到不是人可想像的。」
老婆婆的淚光,閃出希望。

15/06/2012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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