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麼使用類固醇

我不習慣在專欄中跟其他作者討論醫學問題,因篇幅所限。
日前讀了嚴浩先生的文章,他提出的疑問,或質問,不少病人也曾提過。我就在此談談。
嚴先生引述一個紅斑狼瘡病人的經歷,醫生以類固醇治療,病人出現髖關節骨枯。嚴先生在專欄說:「竟然沒有醫生關心服用太多類固醇會導致關節骨枯的事實,還是繼續在這位年輕人身上濫用類固醇………為甚麼我們的醫療系統從來沒有人從專業醫生的立場、從人道主義的立場,去分享一下這個重要的資訊?甚麼時候醫療系統變成非人性化了?」
類固醇有可能引致骨枯,不是新資訊;我在八十年代念醫,教授在課堂中也有講述,並提醒學生小心使用類固醇。
既然類固醇有副作用,為何醫生還要使用?
任何藥物,有作用,也有副作用。醫生是否使用某種藥物,須衡量多個因素,例如疾病的嚴重性、副作用的機會率。
打個極端的比喻,治療癌症的藥物,副作用頗大,但如果不用,病人會死。衡量得失,醫生決定開藥。
嚴先生引述的個案,病人患的應該是全身性紅斑狼瘡。此病可侵襲多個器官,包括腎、肝、心、腦、血細胞、關節等等,如果患全身性紅斑狼瘡的病人不肯服用類固醇,他們死於此病的風險甚高。
藥物的作用和副作用,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利益和風險。游泳對身體好,但游泳有可能遇溺,我們會禁止游泳嗎?

16/08/2012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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