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頭演出

每次去都柏林,我總會在Grafton Street流連,那裏有很多街頭表演。此行下定決心,帶備長笛,我要作公開演出。
我做事一向謹慎,先到遊客中心問職員:「街頭表演是否需要申請?」
「最正規的方法,」職員答道:「是去Dublin City Council辦一張演出證。」
「明天我便回香港,」我說:「若不申請,會否被警察拘捕?」
職員搔搔頭道:「警察不會那麼嚴厲吧。我估計,他們只會勸喻你。」
機會錯過了,就不知何日再來,我立定主意。那是星期四的下午,路人不多。我選了一處安靜的地方,拿出長笛。
由於沒有樂譜架,憑記憶我只能吹《雪地上的足印》和《九龍華仁書院校歌》,前者是自創的;我深深地吸一口氣,開始吹奏。
完成了第一首,只有一人鼓掌,那是同行的舊同學。
「有問題。」舊同學說。
「甚麼?」
「如果人家想擲下一元數角,」舊同學道:「你連錢缽也沒有。」
我於是脫下帽子,放在地上,然後吹中學校歌。
若是在倫敦,或許能遇上校友慷慨解囊,愛爾蘭太少香港留學生了。
重複吹了十五分鐘,手指也冷僵了,還是沒有收入。舊同學同情地說:「來,我請你喝杯熱紅茶。」
我坐在溫暖的餐廳,看着窗外的大街,暗忖:「以音樂謀生真不容易;想聽歌,應該買正版。」

28/02/2013  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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