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急救隊

有病人死在公立醫院附近的街道,醫院遭受嚴厲批評。
聽聞醫管局正積極研究,日後該怎樣處理醫院範圍以外的求助。有人提議成立急救隊,隨時出動救人。
急救隊若要有效運作,最少需要一個醫生和兩個護士,還要準備可攜帶的器材和藥物。這麼一隊人,沒緊急事情的時候做甚麼?總不會是坐在辦公室看電視。他們最大可能是從急症室抽調出來的職員。
問題來了,有用過急症室服務的市民都知道,即使去急症室求醫,也要輪候。如果醫院接到通知,說三條街外有人暈倒,急症室派出醫生和護士,一來一回半小時,急症室的候診病人,恐怕要等得更久。又如果急症室內同時有數個病人需要搶救,急救隊是留下來還是往外跑?
另一問題是,急症室的醫護人員,應該跑多遠去照顧街上的病人。五十米、一百米,還是二百米?如果指引訂為二百米,萬一有病人在二百零一米外暈倒,急救隊按指引不出動,又會否被批評為欠缺彈性?這個彈性,其實等於多少米?
我不是想偏幫誰,只是許多實際問題,不是隨便說說便可解決。

08/01/2009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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