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的意見

都說宗教和倫理題目,容易牽動情緒。上星期我寫了《傾向和行為》,林夕先生一連兩天「動感情」地回應。
研究具爭議的問題,最好能抽離一點,嘗試從第三者的角度看,才不會被情緒掩蓋眼睛。
寫《傾向和行為》,是因為有讀者問天主教會怎樣看同性戀,我於是扼要地講述教會的「官方立場」。
現實卻是,即使在教會內,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見。我在文中說:「天主教會認為,同性戀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,是本質的錯亂,排除生命的賜予,因此不容許同性戀行為。」一位女教友讀了,平和地跟我討論。
「同性戀行為不會孕育出新生命,」她說:「是事實,但性交的意義,非全為了繁殖,性交也可以增進兩人的感情。我們不應以不能生育,來否定同性戀的價值。正如一對年過六十的夫婦,他們性交,不可能生孩子,你會說他們性交是沒有意義嗎?」
「我估計教會看重的,」我說:「是『排除』生命的賜予。年老夫婦性交,並沒有故意排除新生命。聖經記載,阿巴郎(亞伯拉罕)的太太是九十歲才懷孕的。如果天主願意賜奇蹟,年老婦人也可以懷孕。」
她想了想,道:「同性戀行為並沒有排除生命的賜予。如果天主願意賜奇蹟,一對女同志也可以懷孕。」

10/04/2013  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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