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負責

本港的銀行服務十分方便,打個電話,即能處理許多事情。
這天我致電理財中心,想買兩萬元人民幣。不消半分鐘,職員便說:「交易完成了。」
我又要求:「在未來四天,同樣買入兩萬。」法例規定,每天最多准買人民幣兩萬;買十萬,得分五天。
「可以,」職員急促地說:「但你要聽一段聲明,讓你明白銀行的角色、你作這個指令的潛在風險……」
金融海嘯後,銀行謹慎得近乎神經質。我耐心地聽完她的讀白,道:「完全明白了,麻煩你替我安排。」
「區先生,」職員說:「但我還未開始讀聲明呀!」
「是嗎?」我尷尬地道:「還以為你讀完了。」
於是,她正式朗讀:「第一,預設買入人民幣,可能因利率波動而招致損失,銀行對此不負責。第二,如果電腦發生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故障而導致不能買入,銀行對此不負責。第三,如果……銀行對此不負責。第四……」
我忍不住笑了。
「你笑甚麼?」職員問。
「簡單來說,銀行甚麼都不負責,對嗎?」我道。
「嘻嘻,差不多啦。」她也笑了。

29/11/2009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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