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狗肉

日前蔡瀾大爺的專欄以狗為題,說某部電影裏,「一條大狗拍慢動作時,狗頭大搖,口水四濺,看得心中發毛。」
香港愛狗人士甚多,不知報館有沒有收到投訴。
高中開始,我喜歡思考各類無聊問題,尋根究柢,例如牛肉、豬肉可以吃,為甚麼吃狗肉會被視為野蠻?
有人說:「因為狗聰明。」
蠢的動物可以吃,聰明的動物不可吃,是甚麼邏輯?如果某人很蠢,我們可否把他吃掉?
「聰明的動物不可吃」,就算此說成立,我還會問:「豬的智商其實很高,和狗差不多,為甚麼我們吃豬?」
又有人提出:「狗是人類的朋友。」
牛不是人類的朋友嗎?牛天天為我們耕田,勞苦功高,比看門口的狗更值得愛惜。
我的結論是,雖然在香港吃狗肉違法,但道德上,吃狗肉沒有特別問題。
我說「沒有特別問題」,而不是「沒有問題」,原因是有些人認為,我們不應殺生(動物)。抱這種慈悲信念的人,我十分欣賞。
念大學的時候,和同學去惠州旅遊。晚飯時,有人點了一碟狗肉,讓大家試試。有些人拒絕吃,由於我認為道德上吃狗肉和吃牛肉是一樣,便咬了一口。奇怪的是,罪惡感頓起。原來人的心理很複雜,理性上沒有錯,仍會受傳統教育影響,造成心靈衝擊。
事隔多年,心中仍存點點內疚,直至一個當記者的朋友安慰我:「內地很多食物都是假的,你吃的狗肉,或許是冒充。」

17/04/2011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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