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絕變相公投

為了杜絕變相公投,政府推出替補機制,弄至民怨沸騰,七一上街的人龍,從白天走到黑夜。政府決定押後二讀。
有政黨建議不宜「一刀切」處理所有立法會議員出缺,替補機制應針對自行請辭的議員;如果因病或死亡而出缺,該進行補選。
一看,就知這個建議有漏洞。
舉個實例,零四年董建華先生因腳痛辭去特首職務。請問這樣的辭職,是屬於「自行請辭」還是「因病出缺」?
我無意拿董先生來開玩笑。說實話,我心裏尊敬他,因為他的人品好。我舉出這個例子,是要說明「因病出缺」很難被證實或否定。
有人提議,辭職的議員一年內不得參選。這是不合理的,比方說,一個議員患了癌病,決定辭職,經過化療和電療,效果出奇地好,他想參加補選,再為市民服務,若遭摒諸門外,那算不算殘疾歧視?
又有人說,變相公投浪費公帑。我沒有念經濟科,不肯定那是不是浪費。記得通縮那幾年,政府鼓勵人們消費來刺激經濟。補選花的錢,其實是轉移到許多基層公務員的口袋,錢多了,自然增加消費,帶旺食肆、娛樂場所、百貨公司等等。
晚飯時,三叔說:「其實杜絕變相公投的方法很簡單,為甚麼政府要搞個『大頭佛』出來?」
「有何方法?」我問。
「遇上重大政治課題,」三叔答道:「政府正正當當地舉行公投,那就不會出現變相公投。公投是合法、合情、合理的。」

09/07/2011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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