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明白

晚飯後,三叔說:「想來想去,仍不明白替補機制搞甚麼。」
「有甚麼不明白?」我放下霍金的著作。
「政府提倡替補機制,基本法是沒有的,會否不合法?」三叔問。
「法律沒有禁止的,就不算違法,這是基本原則。例如基本法沒有禁止政府向市民派六千元,所以派錢是合法的。」我解釋。
三叔是聰明人,怎會不知道這些?他道出正題:「替補機制是為了阻止變相公投。如果香港遇上重大內部問題,堂堂正正地舉行公投,立法會議員便不用搞變相公投了。沒有變相公投,政府就不須設立替補機制。基本法沒有禁止公投,因此公投像政府派錢,是合法的。」
「曾有人說,」我引述:「香港不需要公投,因為立法會議員代表市民發聲。」
「立法會有一半議席屬功能組別。選議員時,我只有一票,你卻有兩票,根本不公平。」三叔投訴。
說的也是。如果立法會真的能準確反映民意,政府就不需要做民意調查了。任何民意調查都是抽樣,過程中難免出現偏差。理論上,公投是最準確的民意調查,政府為何視之如洪水猛獸呢?
「你打算向政府提意見嗎?」我問三叔。
「會的,」三叔說:「我相信政府一定接納我的意見。」
「為何如此有信心?」
「我是夕陽老人,」三叔道:「跟現時的政府同聲同氣。」

31/07/2011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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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洋中的一條水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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