祈禱的次數

久不久我在專欄談宗教,讀者以為我是虔誠教徒。
真的虔誠嗎?我會自評為對信仰認真,但不算虔誠。領洗十多年,我還未能做到天天祈禱。
是忙碌嗎?是疲累嗎?是懶惰嗎?都不是。真正原因,是不察覺有此需要。
我認為神賜給世人一本內容豐富的聖經,耶穌又親自示範了如何去愛;在大多數情況下,人可按照這些教導生活,不用天天問。
或許教友會反駁:「祈禱是人和神的交流。如果你愛天主,怎可能不常常跟祂談心?」
若把天主比作父親,我就像去了外國念書的孩子。我當然可以每天和父親通電話,但如果一星期談一次,不等於父子關係疏離。
我不是鼓吹教友減少祈禱,只是覺得,世界是多元的,人的性格也是多元的,有人需要每天祈禱三次,有人需要每星期祈禱一次。天主寬宏慈祥,無論祈禱多少次,祂都愛我,我也愛祂。
我最害怕的,是不知不覺間,把祈禱變成冷漠的規律,匆匆念一遍標準禱文然後睡覺,就像打電話給父親:「今天吃了飯嗎?哦,拜拜。」
話得說回來,任何事情推到極端,都不好;例如一年祈禱一次,是太少,不合常理。
談到父子關係,我想起三叔的鄰居,他們一家三口,兒子在美國念大學。某天,太太問丈夫:「阿仔上次打電話回來,是甚麼時候?」
「我也記不起,」丈夫答道:「讓我查查支票簿便會知道。」
但願天主和我,不是這樣。

05/08/2011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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