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病假

香港的醫生大多數都很勤力,甚少告病假。以往我在公營機構工作,平均一年告兩天病假,跟其他醫生比較,好像已算是多了。
當然,也有例外;一個在醫院工作的同行向我訴苦:「部門內,有個同事經常告病假,而且總是星期一。如果就他的個案作詳細學術研究,可能會發現一種新疾病,叫『星期一感冒』。」
裝病告假,在社會上或許不算普遍,但絕非罕見。現在的執法情況頗有趣,如果僱員甲裝病,然後看醫生,醫生給他一張病假紙,他便可以名正言順地躲懶。如果僱員乙裝病,然後自製一張假醫生紙,他則犯了「使用虛假文件」的刑事罪,有可能坐牢。
分析甲和乙的行為,甲除了向老闆撒謊,也向醫生撒謊;乙只向老闆撒謊,照道理沒那麼壞,所受的懲罰卻比甲大。
三叔曾說過一個故事。海倫是一家出入口公司的秘書,表現差勁,但會耍手段,獲得經理的歡心,地位穩如泰山。
有一次,海倫裝病,連續告假三天。再上班那天,海倫虛偽地向同事們致歉:「我放病假期間,大家為我分擔工作,辛苦各位了。」
「別客氣,」說話坦白的彼得回應:「過去三天,瑪莉代替你上網看YouTube,約翰代替你玩WhatsApp,仙蒂代替你在別人背後說是非,美姬代替你跟經理打情罵俏。大家都很輕鬆。」

13/12/2012  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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